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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平市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447/2022-01102 签发时间 2022-07-25
发布机构 兴平市 发文字号 兴政办函〔2022〕6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主题词 兴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成立 房地产 风险防范 化解 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07-25 有效性
名称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平市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做好房地产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决定成立兴平市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现将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武  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韩  雷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刘国强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  维  市政府副市长

王建宏 市人民法院院长

成  员:张选明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邱 杰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斌亚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淡文刚 市职转办副主任

李永成  市住建局局长

王大刚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军科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军党  市信访局局长

李军庆  市金融办负责人

刘俊辉  人民银行兴平支行副行长

平永锋  市税务局副局长

何  方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费  征 市法院副院长

韩  方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建彬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静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赵晓伟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 宁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张国际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孔参军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文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牛争涛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赵荣梅  东城办主任

刘计育 西城办主任

颜  励  西吴办主任

任战凯  阜寨镇镇长

专班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由李永成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王大刚、王军党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和协调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工作。

二、职责任务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稳妥处理房地产领域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解决群众上访问题。对领导小组安排给相关单位的任务进行督查督办。对房地产领域涉及违法的人或单位及时协调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完成专班交办相关事宜。

2、市自然资源局:参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的问题的通知》、《咸阳市处置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工作的处理,负责提出完善用地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对项目规划审批及验收情况进行核查,完善手续;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合理数额和缴纳办法;负责对已完善手续的项目,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负责排查房地产领域“办证难”问题等任务;负责对全市未办理土地手续和未按规划审批建设的项目进行排查建档,提出解决方案。

3、市住建局:负责研究确定对历史遗留项目完善消防审查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研究确定对因开发企业和施工方经济纠纷等原因不能进行综合验收的项目,完善竣工验收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负责排查房地产建设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并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台账;负责核查房屋维修资金缴存情况并进行追缴等任务;负责协调处置因集中供热、天然气供应等方面引起的信访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4、市信访局:负责针对梳理出来的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拿出解决方案,提交工作专班讨论,并推动解决;综合协调稳妥处理房地产领域信访积案问题,做好业主的接待和政策宣传与思想教育,引导其理性上访、依法维权,坚决杜绝业主来市去咸赴省进京上访等任务。

5、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核查并提供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情况,会同专班有关部门加强涉及风险房地产企业股权变更管理。

6、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认定并提出处置意见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处罚;负责对房地产领域其他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摸排调查处理等任务。

7、市税务局:负责核查项目单位缴税情况,提出问题项目单位欠税的解决意见,对欠缴税款的项目单位进行追缴等任务。

8、市人防办:负责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人防工程建设的审查、验收政策;负责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9、市市场监管局:对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使用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0、市人民银行:负责对全市已办理证件的企业是否存在项目抵押融资情况进行排查,并上报专班研究是否存在金融风险。

11、市委网信办:负责做好房地产领域涉兴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指导涉事单位做好舆情应对处置等工作,对涉兴房地产领域重点人群进行监管,发现煽动、非法聚集情况及时报告工作专班,并协调公安机关予以处置。

12、市司法局:负责对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中涉法问题,指定业务能力突出的律师,指导帮助群众做好诉讼工作及解答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13、市法院:负责保证企业、债权人、业主利益合理处置,消除社会问题;对违法企业的账户、资产经专班审批后予以查封。对违法企业的账户、资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司法保障任务。经专班研究决定,对违法企业及个人进行起诉或资产法律保全等事项,应从速从快予以处理。

1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正常信访秩序,坚决杜绝在大门口聚集上访,对违法上访及时、迅速、果断处理;对在微信群、抖音等网络平台,散播、煽动、非法组织、资助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置,对违法的重点人进行处理;负责对涉嫌侵占、挪用购房人购房资金、契税、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侦办;负责对房地产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侦办等任务。

15、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办完结、经专班审批后移交检察院从快予以公诉。

16、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辖区内的上访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其理性上访、依法维权,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兑付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坚决落实稳控责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7、市纪委监委:对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专班任务进行全环节监督,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纪律作风问题及时纠正、查处,确保高质量完成问题解决化解工作。

18、市政法委: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房地产领域矛盾化解以及人员稳控工作,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其它未尽事项结合各单位职责分工及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班工作安排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房地产领城风险防范化解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现实需要。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包案,亲自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单位要下沉一线,深入了解信访问题来龙去脉,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跟踪督办各个环节。

(二)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作为。在处理问题过程中,要找准问题症结,理清工作思路,依法依规稳妥处理。一手化解存量,一手严防增量,要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妥善解决”的大原则,坚持“把解决群众办证难、入住难问题与处理开发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相分离”“把为群众先行办证与开发建设单位税费征缴相分离”的两相分离原则,为群众敢于担当,为实际大胆容缺,依次化解民生发展难题。

(三)密切协调配合,增强运转效能。各镇办、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系统推进化解问题。坚持“一类一策、

一盘一策、一企一策”,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提高问题解决化解效率,对因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消防验收、市场交易等原因造成的在建“楼盘烂尾”,“入住难”,“办证难”等群众信访投诉集中的问题,做好政策指导,决不允许扯皮推诿而回避矛盾,决不允许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决不允许上交矛盾。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导问责。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整治,由市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流于形式、走过场,有案不查、轻查轻处,甚至袒护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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