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447/2022-13429 | 签发时间 | 2022-09-07 |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 | 发文字号 | 兴字〔2022〕49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主题词 | 兴平市 人民政府 教育工作 个人 | ||
发文日期 | 2022-09-07 | 有效性 | |||
名称 | 中共兴平市委兴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广大一线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教育系统以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为目标,以依法治教为主线,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面上抓规范,点上抓创新,全力激发教师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不断推进学校管理规范化和管理行为高效化,全市教师队伍在教书育人的舞台上展示了新形象,结出了新硕果,为兴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2022年,全市中、高考成绩稳步提升,实现连续三年正增长,保持了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在第38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教育事业不断发展,营造尊师重教浓厚社会氛围,市委、市政府决定,对2022年荣获兴平市综合考评先进集体、高中教育质量考评先进单位、义务教育质量考评先进单位、学前教育考评先进单位、支持教育发展先进单位、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先进单位的西郊高中等81个单位,荣获兴平市卓越校(园)长的刘长青等20名同志、荣获兴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康建刚等40名同志、荣获兴平市名师引领行动先进个人的李光磊等10名同志、荣获兴平市教育教学管理提升先进个人的王光辉等20名同志、荣获兴平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的刘璇等10名同志、荣获兴平市最美乡村教师的孔婉等10名同志、荣获兴平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的赵峰等20名同志、荣获兴平市优秀班主任的赵飞飞等70名同志、荣获兴平市优秀教师的卢强等130名同志,共330名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敬业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再创佳绩。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习,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积极投身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兴平作出更大的贡献!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围绕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更高的热情关注教育,以更大的力度支持教育,在全市形成尊重知识、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为全市教育事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21-2022学年度兴平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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