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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平市委兴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447/2022-00825 签发时间 2021-09-22
发布机构 兴平市 发文字号 兴字〔2021〕5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主题词 兴平市 人民政府 2020 重大项目建设 先进个人
发文日期 2021-09-22 有效性
名称 中共兴平市委兴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21年9月19日)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讲话为指导,聚焦咸阳市委、市政府“止滑促升、决战收官”主题主线,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全年138个重点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27.55亿元,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0.77%,全面完成预期投资任务,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推进项目建设中,涌现出了一批敢于担当、勇于克难、甘于奉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激发全市各单位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委、市政府决定对114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项目和市委办等14个重大项目协调服务先进单位以及张凯等4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十四五”开门红,为推动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勇立潮头,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增量提质、高点开局”,确保高质量完成2021年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为奋力谱写兴平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完成2020年度建设任务的项目清单

         2.重大项目协调服务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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