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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平市委 兴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兴平市第八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447/2022-00801 签发时间 2021-05-13
发布机构 兴平市 发文字号 兴字〔2021〕1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主题词 兴平市 人民政府 第八 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
发文日期 2021-05-13 有效性
名称 中共兴平市委 兴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兴平市第八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近年来,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围绕兴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团结拼搏、埋头苦干,开拓创新、奋力争先,涌现出了一批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先进模范人物。为了庆祝建党100周年,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优良传统,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王小联等20名同志“兴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市委、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要进一步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进一步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全市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状态,为加快建设富强人文健康美丽新兴平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立足本职、争创一流、追求卓越的爱岗敬业精神,学习他们解放思想、敢为人先、不甘人后的开拓创新精神,学习他们不怕困难、善于吃苦、负重爬坡的艰苦创业精神,学习他们围绕中心、服从大局、忘我工作的无私奉献精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当前各项工作中去,为谱写兴平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兴平市第八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附件

兴平市第八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共20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小联(女) 兴平市桑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王义雄     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大队长

王文年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硝酸车间车间主任

王安信     兴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毛张亮     兴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站长

王  炜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兴平市供电分公司兴元分公司经理

史亚峰     兴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边春雷     兴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史锦萍(女)东城街道北关社区党总支书记

任彩红(女) 兴平市西城街道办事处扶贫办

何小卫     兴平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客运科科长

张  伟     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科长

何君林     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员

吴朋莉(女) 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单元长

苏清明     陕西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严  鹏     国家税务总局兴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

杨鹏刚     陕西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橡鹏     兴平市交通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

胡启波     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柴油机制造事业部总经理

徐  茵(女) 陕柴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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