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0693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人民政府 |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焦小刚同志为市政府教育总督学 (试用期一年);
白雨琪同志为东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闫小科同志为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史维军同志为西吴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浩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安有博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小华同志为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毅同志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免去:
焦小刚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闫小科同志东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计育同志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颜励同志西吴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安有博同志东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田波同志店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柳庆同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焦智宏同志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赵秋元同志市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兴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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