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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焦小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兴政任字〔2023〕8号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693 发布日期 2023-09-07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焦小刚同志为市政府教育总督学 (试用期一年);

白雨琪同志为东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闫小科同志为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史维军同志为西吴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浩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安有博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小华同志为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毅同志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免去:

焦小刚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闫小科同志东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计育同志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颜励同志西吴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安有博同志东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田波同志店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柳庆同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焦智宏同志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赵秋元同志市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兴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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