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2-00152 | 发布日期 | 2022-12-01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人民政府 |
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兴平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任命:
刘保社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 赓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 赓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肖志远同志为市人民法院西吴人民法庭庭长;
滕朝侠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史 伟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费 征同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武科航同志市人民法院冉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贾立群同志市人民法院西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 赓同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熊云飞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豫军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银环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庞小鸽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于惠敏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史泽旭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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