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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刘保社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兴人发〔2022〕28号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152 发布日期 2022-12-01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30日兴平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任命:

刘保社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 赓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 赓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肖志远同志为市人民法院西吴人民法庭庭长;

滕朝侠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史 伟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费 征同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武科航同志市人民法院冉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贾立群同志市人民法院西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 赓同志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熊云飞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豫军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银环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庞小鸽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于惠敏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史泽旭同志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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