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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一钢同志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92 发布日期 2022-11-02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兴平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一钢辞去兴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以上决定事项由市人大常委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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