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447/2022-05575 | 发布日期 | 2021-05-27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 |
类别:A
签发人:许建西
赵险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源头对煤炭销售进行管控的建议》(第42号提案经济类6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赵险峰委员对我局散煤治理工作的支持,按照部门职责我局承担着流通领域的煤炭销售的监管职能。从2018年开始,我局拓宽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散煤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加强散煤整治工作力度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夏防”和“冬病夏治”工作要求,针对重点区域劣质煤销售,加大检查力度,结合传统上煤炭市场煤炭主体开始购煤储煤的特点,防患于未然,联合交通执法、公安交警和各镇办开展了集中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常态化监管,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涉煤案件移交机制,联合市交通执法大队在大阜、赵村“超限检查站”设立检查点2个;联合公安交警在新妇幼医院门口设立检查点1个。对过往煤炭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依托注册登记信息库。发挥市场监管执法队伍优势,加强对已取缔的41户散煤销售点的日常监管工作,杜绝散煤场点的死灰复燃;加大对无名厂院、废弃闲置空地及其它隐蔽场所排查力度,做到查处散煤销售不留死角;2020年我局对流动散煤销售行为打击保持高压态势,一经查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车辆暂扣30天,扣押煤炭和进行处罚。针对流动散煤销售车流动性强,且高发于周末及半夜,我局和镇办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三级联动机制,有力的打击了流动散煤销售行为,2020年度流动散煤销售车明显减少。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42人次,车辆357台次,检查原散煤经销点167户次,洁净煤经销点597户次。共查获流动散煤销售车11辆、煤炭经营户5户,暂扣各类煤炭约71.44吨,罚款12000元。
二、持之以恒抓好煤质抽检工作
我市在推进全域散煤禁烧工作的同时,为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了21个洁净煤销售网点,保证了每个镇办至少有1个洁净煤销售网点。我局坚持采暖季对全市洁净煤销售网点进行抽检全覆盖。全年共抽检14批次,合格14批次。配合省能源所和市局开展洁净煤抽检工作,共抽取样品12个,全部检测合格。
三、大力宣传,让劣质散煤禁烧深入人心
在各村(社区)、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张贴兴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劣质煤的通告》2万余张,向各类经营主体下发《杜绝散煤燃烧 守护青山绿水》倡议书4万余份。督促镇办组装宣传车并利用农村广播系统持续播放《通告》音频,营造我市散煤禁烧,禁燃区、“双替代”区域和经营主体煤炭禁烧的氛围。
四、下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一)随着我市“高污染物禁燃区”的变更和“双替代”改造工作的持续推进,部分销售网点设置在禁燃区、替代村和镇办驻地,使该区域内群众误认为可燃用洁净煤,我局将加大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确保我市洁净煤设点科学,方便群众购买使用洁净煤。
(二)我市流动散煤销售车辆主要是内蒙通辽地区的“蒙G”系列轻型卡车,流动性强、销售时间不固定,我局虽联合交通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进行巡查,但仍有顶风作案的现象。流动售煤人员采取电话预约等方式,在非工作时段将煤炭运至购买者家中,不再进行“游街串巷”式的售煤,快卸快走,给执法带来难度。同时,“蒙G”系列流动销售人员与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发生冲突,存在抢夺扣车单、不要行驶证驾车逃逸、擅自将扣押车辆开走等暴力抗法事件。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对流动散煤销售车的打击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上路巡查,在出入城口增设散煤治理检查点,力争堵住外域散煤流入我市的途径。
(三)原散煤销售点已全部取缔,我局也经常性的开展“回头看”,防止散煤销售“死灰复燃”。但是,个别经营者将散煤存放于偏远地方,使销售和仓储分离,采取电话预约等售煤方式,执法人员难以发现存煤现场和销售证据,加大了查处难度。我局将加大对无名厂房等地方的巡查力度,同时发挥群众力量,开通投诉举报电话,收集涉煤线索。
(四)由于散煤价格低廉,群众不愿意向我局投诉举报涉煤线索;我局将开展多样形式的宣传活动,告诫群众不能使用散煤。
(五)加大对沿街商铺的巡查力度,安排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商铺开展巡查,确保各类经营主体不使用、不售卖煤炭。
(六)针对群众红白事“过事”使用散煤情况较为严重,我局将在餐饮服务队进行宴席备案时,告诫服务队不使用散煤,并开展巡查,若发现使用散煤,将取消其承办资格。
我局将进一步散煤治理的高压态势,坚决从煤炭销售源头进行规范和管控,杜绝不合格散煤流入我市,我局将以过硬的思想、高标准的工作、严格的执法,为我市“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以上工作开展情况请赵险峰委员审议,再次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以后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散煤治理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共同促进我市治污降霾工作再上新台阶。
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
联系人:李泽铖
电 话:18609104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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