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447/2022-05568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 |
类别:A
签发人:郭 段
王宏亮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四届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交通警察规范执法的建议》已经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切实提高民警执勤执法规范化水平,兴平交警大队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采取以下四项针对性措施,加强队伍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利用交警网校、实战培训等多种方式,对所有一线执勤民警辅警按照《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内容组织开展专业性、实用性强的规范执勤执法培训,确保执勤民警在路面违法查处过程中充分考虑执法对象、过错程度、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罚,做到过罚相当,执法规范。
二是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大队把规范路面执勤执法作为持续推进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举措,与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八大提升工程活动紧密结合,认真对待每一起执法,坚决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行到位,避免执法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和其他不良后果。
三是加强执法质量考核,完善执法责任制。提高民警辅警执法水平作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执勤执法中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既强化了取证力度,保留了确凿证据,又规范了执法行为,降低了执法风险,有效维护警民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是接受监督,严肃执纪问责。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格落实查办案责任、查审核责任等相关制度,对存在敷衍塞责、处理不到位的,一律倒查责任,依纪依规严肃追究。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不对的地方我们会进行整改,努力保持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
感谢委员对我市交警工作的批评和支持,我们会加强教育、培训和执法监督,树立交警的良好形象。
兴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5月22日
联系人:杨 扬
联系电话:38822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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