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447/2022-05571 | 发布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 |
类别:A
签发人:张艳阳
尊敬的陈震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产业发展支撑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第33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全面改善和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以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本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按照科学规划、精准施策、全面提升、梯次推进的总体要求,以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核心内容,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样板示范村,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带动全市加快形成“全域大景区、有路皆风景、无村不入画”的美丽乡村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按照环境整治型、产业引领型、生态保护型、文化传承型、休闲旅游型、社会治理型、城郊融合型等创建模式,2021年,全市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打造美丽生态宜居精品村12个(每镇办1个),分期分批用2-3年时间完成打造24个示范村(每镇办2个);要求兴渭大道两侧涉及2镇8村完成立面墙体画、净化、绿化,逐步达到村内“五化”标准,年底全市组织高标准观摩验收。(东城办周村贺家、庄头镇北于村、南于村、蔡西村上梁家、北十字、苏家、吴家、仪空村东杜家、西杜家、花王村)并在主干路两侧完成33个行政村6031户整村改厕任务,力争赶2025年全市60%的村达到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水平,所有村庄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率达到90%,树立兴平美丽乡村建设新亮点、新品牌。
三、重点工作
(一)美丽村庄建设
将全市164个行政村依据村情基础按照精品村、示范村、冲刺村、薄弱村四个类别梯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1、整治村容村貌,打造清洁村庄。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八清一改一有”(“八清”: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室内外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清理废弃房屋和拆除残垣断壁、清理农村河道卫生、清理农村道路沿线卫生;“一改”: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一有”:有清扫保洁队伍)的要求,全面深入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做到“一街两旁”无三堆、无卫生死角、无残垣断壁、无乱搭乱建,清扫保洁工作常态化,着力塑造干净整洁、清新秀美的村庄形象。
2、完善基础设施,打造宜居村庄。着力推进农村“一统三改五化”工作(“一统”:以村内各街道为单元统一门前标高,做到整齐划一;“三改”:改厕做到水冲清洁,改水做到饮水安全、排水规范、污水有治理,改线做到“五线”归整;“五化”:硬化做到道路硬化全覆盖,绿化做到沿街有统一绿植,亮化做到有照明设施,美化做到靓丽整洁、环境舒适,净化做到街道干净整洁,门前无三堆、无杂物)。重点在水、电、路、气、网改造上下功夫,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创建净美庭院,打造优美村庄。按照“建设规范、庭院美丽、屋内整洁、排污卫生、生活文明”要求,以群众自治为主体,以“党员+净美庭院”活动为抓手,以改厕改水为基础,分三个星级推进净美庭院创建工作,引导群众整治户容户貌、培养文明卫生习惯,做到有清洁习惯、有庭院绿化、有文化氛围、有文明家风、有生活品味。
4、打造微景观。各镇办高度重视在三口路段的环境形象,对主次干道交叉路口和村过境段积极实施小节点景观化打造工程,给镇容村貌画眼描眉增加颜值。
5、强化社会治理,打造和谐村庄。按照“共建共享”原则,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全面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深化村级党组织建设标准化创建工作,发挥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战斗堡垒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一约四会”作用,革除陈规陋习,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民风民俗。深化“平安创建”工作,推动“三级治安巡防”常态化,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高标准建设镇村“四好”公路
按照“一路一风景”的要求,以全域主干道路及两侧绿化亮化美化建设为重点,科学规划,因路施策,提升道路通畅水平,建好乡村“四好”路网,全域主次道路打造成路畅灯亮、绿植掩映、爽心悦目的亮丽风景线。
四、推进措施
一是凝聚推动力量。充分发挥各级党政组织的主导作用和广大群众的创建主体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投入;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传媒形式,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和先进典型,营造创建工作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党员+净美庭院”创建活动,由村干部和党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本着就近就亲原则,帮带10户以上群众户创建净美庭院,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和在外乡贤捐助和资助农村家乡建设,八方借力,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投入在美丽乡村建设上。
二是强化督促考核。加大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在全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干部工作实绩考核中的权重比例。由市级领导分别包抓镇(街道)创建工作,涉及镇(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实施。严格实行月检查通报、季考核评比、年底组织观摩考核总评制度,分三个等次进行表彰奖励。继续开展美丽乡村督导活动,及时通报不落实的人和事。对行动缓慢、工作滞后、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和负责人,市委、市政府将从严追责问责。
中共兴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联系人:严霞
电话:3882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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