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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民政局对政协兴平市十四届五次会议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447/2022-05570 发布日期 2021-04-23 发布机构 兴平市

类别:A

签发人:吕  锐

豆文卿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农村建设养老院的建议》(第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推进

2019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县(市),按照试点工作要求,2020年度我市已累计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89个,2021年计划再建设互助幸福院43个;已开工建设或完成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个,按照公建民营原则,建成后的日间照料中心全部交由第三方运营管理,目前西城办华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已与咸阳不老帮智慧养老服务公司达成了初步协议,在项目建成后由不老帮智慧养老服务公司进行运营。养老服务场所的建成,可基本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推进公办民营,盘活养老资源

积极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咸阳市社会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等法规,推进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运营模式,凡新建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3000元,改扩建每张床位2000元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另外,对运营一年以上、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养老机构按照等级评定和入住老人数量每月给予80-200元运营补助。

三、加快医养结合发展,构建多渠道养老模式

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工作机制。统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发挥互补优势,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双向合作,形成医疗护理与养老服务之间的转介机制,建立康复病床、预约就诊、双向转诊、急诊就诊等医疗服务绿色通道。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设置老年病专科和门诊,将利用率较低的医院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医疗机构内需要长期照护的老年人。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发展机制,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估和激励机制,支持养老机构与院校合作,设立养老护理员和社工实习实训基地。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

四、展望全市养老服务规划和远景目标

按照《兴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纲要》,对我市养老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划,到2025年共投资16.6亿元建成中心敬老院改扩建、康养服务示范中心等6个养老服务项目,建成后全市养老工作将提升一个新台阶,可有效满足全市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兴平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0日

联 系 人:王二虎       

联系电话:1367926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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