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0135 | 发布日期 | 2023-02-15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人民政府 |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自然资规〔2022〕1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市编制了《兴平市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第6号令)要求,兹定于2023年3月17日举行兴平市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10点
二、听证会地点:兴平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会议地点、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代表范围:兴平市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兴平市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确定的拟征收区域中涉及的店张街道、东城街道、西城街道、西吴街道、马嵬街道、丰仪镇、阜寨镇、南市镇、桑镇、汤坊镇、赵村镇、庄头镇代表。
四、符合上述条件、关心兴平市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
五、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兴平市人民政府
七、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兴平市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科
报名电话:15319056312
13892020945
八、听证会须知
1.市自然资源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并发放《兴平市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听证会邀请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员应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确定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兴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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