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常态化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坚决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2023年十一项重点工作,实行周推进、月调度安全生产、风险防范等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县级领导带头深入包抓镇办、项目和企业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扎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救援、管理保障等体系建设,实现镇级应急管理办公室全覆盖,新建镇级消防所4个、应急避难场所2处。组织开展防汛、防火、山洪灾害防御等各类应急演练50余次,参演人员5000余人。补充防汛和救灾物资16类5000余件,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有保证。
全面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紧盯危化品、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制定印发《兴平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文件,通过聘请省级专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检查、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深入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燃气企业、餐饮夜市经营门店等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零容忍”,做到一般隐患立行立改,重大隐患限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检查不走过场、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严格督导检查跟进落实。建立“月调度、定期通报、重点督办约谈”等工作机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四不两直”督导检查,清单化台账式管理等措施,动态掌握专项整治和常态化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档、监管不脱节、措施不落空。截至目前,共抽查检查企业2381家,整改一般隐患2467条,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36条,责令停产整顿1家,约谈54家。积极聘请专家帮助23家重点企业整改隐患问题100余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