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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兴政办发[2009]92号
作者: 来源:市旅游局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9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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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即将来临,为了让人民群众度过一喜庆团圆的国庆中秋假期,实现假日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根据省、咸阳市相关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假日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型庆典活动,又是第一次国庆、中秋双节叠加的八天长假,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工作,对于拉动市域消费、营造安全详和的社会氛围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假日旅游工作的认识,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搞好协调。

为了切实加强对假日旅游工作的领导,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市长杜润民同志任组长,副市长李建宏同志任副组长,旅游、公安、交通、城管、卫生、文体、安监、物价、工商、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及西吴镇、马嵬镇、南位镇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物旅游局,由文物旅游局局长贾科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由文物旅游局局长任总指挥,公安、交通、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五个部门主管领导任副总指挥的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假日旅游黄金周的日常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按照各自职能及市上统一部署,尽快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共同落实好假日旅游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        明确职责,把假日旅游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假日旅游工作责任制,具体责任分解如下:

(一)市安委会(市安监局):

1、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2、检查、督导各单位应急处置和救援预案的制定、落实。

(二)市文物旅游局:

1、负责全市假日旅游工作的组织协调;

2、组织有关部门对假日旅游各经营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3、会同市统计部门做好全市假日旅游信息统计、预报工作;

4、加强导游、讲解队伍的检查整顿和规范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打击“黑社、黑导、黑车”等无证经营行为和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等不正之风。

(三)市公安局:

1、负责全市旅游治安保卫工作;

2、加强对全市各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购

物商店以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安全保卫措施的执法检查;

3、负责全市旅游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4、对旅游车辆状况,驾驶员证照等进行检查。

(四)市工商局:

1、负责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顿;

2、督促全市旅游景区所有摊(点)做到证照齐全、划行归市、定点定位;

3、严禁强拉、强卖、打击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

(五)市物价局:

1、负责对全市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进行检查;

2、负责督促旅游行业单位实行明码标价;

3、打击价格欺诈等不良行为。

(六)市卫生局:

1、负责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2、负责全市旅游饭店、餐厅的食品卫生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3、在各旅游景区点设立医疗救护点。

(七)市环保局、西吴镇、马嵬镇、南位镇:

1、负责对各旅游景区、旅游环境的监测;

2、加强对茂陵、贵妃墓旅游景区周边环境污染的治理。

(八)市技术监督局:

1、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打击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2、负责旅游行业单位的图文信息标志的规范行为。

(九)市城市管理局:

1、负责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城市美化、净化、绿化和亮化工作;

3、城市旅游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市交通局:

1、负责整顿城市交通客运市场;

2、加强客运站场管理;

3、搞好车辆维修检测;

4、负责通往旅游景点道路的维护保养工作。

(十一)市文体事业局:

1、负责整顿文化娱乐市场;

2、组织文化娱乐活动。

(十二)广电局、信息办:

1、开辟专栏、搞好假日旅游宣传指导;

2、负责免费发布旅游信息,引导旅游形为。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假日旅游工作安全运行

(一)要切实把旅游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市级各有关部门和旅游行业单位要强化安全责任,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交通工具、旅游项目设施,大众娱乐场所和餐馆摊点,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游客安全。

(二)要做好健康卫生保障工作。加强对景区宾馆饭店传染病情的监测、防治,做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和检疫工作。

(三)要加强旅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及时发布旅游信息,搞好运力调配建立健全紧急救援网络;增强涉及旅游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要统筹安排好值班工作。假日期间,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公安、交通、卫生、工商、物价等与旅游相关的执法单位一线工作人员假日期间要全员上岗,认真及时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投拆,切实保障旅游合法权益。确保假日旅游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00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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