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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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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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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06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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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事项名称 |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
| 受理机构 |
兴平市安监局 |
| 办公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兴平市政府院内安监局 |
| 联系方式 |
电话:029-38834989 |
| 服务内容概述 |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理 |
| 政策法规依据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 事项申办条件 |
1.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2.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管理。3.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申报材料 |
1.零售许可证申请书。2.安全生产培训证明。3.经营场所消防器材设备证明材料。4.工商执照及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经营场所租赁协议证明材料及安全距离说明材料。6.销售、购销、存放相关的制度 |
| 办事处理流程 |
1.提供申报材料里相关资料。2.签订安全责任书。3.提供与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签订的购货合同书及产品购货票据 |
| 服务办理时限 |
长期 |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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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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