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从法规制度上推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通过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使该省的地方性法规更科学、更合理、更完善,真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该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构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体制,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三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改革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