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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平市委办公室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大接访活动的安排意见
(2008年7月8日)
为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诉求,规范信访秩序,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破解一批长期积累的信访疑难问题,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兴平建设,按照“6.28”中、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和《咸阳市关于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在我市开展“大接访”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这次“大接访”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6.28”全国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落实信访工作原则,强化各级责任,形成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各乡镇(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努力为北京奥运会的胜利召开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的成功举行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大接访”活动的总体目标是:人人受到热情接待,事事得到合理解决,基本做到息诉罢访。通过大接访活动,进一步了解社情民意,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急、难、烦、愁、忧”的问题,切实做到化解矛盾纠纷,疏导群众情绪,密切干群关系,把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在活动中受理的一般性信访问题调处结案率达到100%,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率不低于97%;案情复杂、需要多部门协作配合的“骨头案”、“钉子案”,调处结案率达到95%,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率不低于95%。通过大接访活动,实现“四下降、一杜绝”(即:全市信访总量、集体上访量、非正常上访量和群体性事件发生量实现明显下降,杜绝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京访事件的发生)。
三、活动安排
(一)接访时间:从7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7月1日至9日):制定活动安排意见,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分类并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调查,包解决,包转化,包稳控,包处理);向社会发布接访信息。
各乡镇(街道办)、部门和中、省、咸驻兴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全方位排查本辖区、单位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落实包案责任。
2、具体实施阶段(7月10日至12月9日):面对面接待群众来访,开展解疑答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工作;各市级领导按照分包信访案件情况,开展带案下访、集中约访、“网上接访”、“电话沟通”等项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部门和中、省、咸驻兴企事业单位在这个阶段,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行政以及社会组织和司法调解的作用,综合运用教育、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和综合措施,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市上交办的群众信访问题,要及时查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分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联席办。
3、巩固成果阶段(12月10日至31日):对 “大接访”前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回顾,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对未结案件逐案会诊,查找根源,制定解决方案,开展有针对性地调处工作;建立健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长效机制,制定出下年度的工作规划;对大接访活动受理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确保活动效果;对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或问题遗留较多的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并追查相关领导的责任;对矛盾纠纷排查深入,调处及时、彻底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这个阶段,各乡镇(街道办)、部门和中、省、咸驻兴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开展的“大接访”活动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问题,弥补疏漏,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不足,改进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分报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办室、市联席办。
(二)接访领导: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长助理。
每月10日为书记、25日为市长接待群众来访日(遇节假日顺延),每天安排一名市级领导接待来访群众,每月安排一天时间进行“带案下访”、“集中约访”、“网上信访”或对分包案件进行集中调处。各常委、副市长、市长助理接访时间即为市委、市政府排定的各自值班时间。
(三)陪访人员:每月10日为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办主任,联席会议下设10个工作小组牵头部门和市级政法机关的主要领导;每月25日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下设10个工作小组牵头部门和市级政法机关的主要领导;
市级领导开展“带案下访”、“集中约访”的陪访人员包括: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及相关涉案乡镇、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
(四)接访地点:市委书记接访地点为市委会议室,市长接访地点为市政府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地点则另行通知);其他市级领导接访地点为市委总值班室和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处理接待日常信访事项,对分包案件进行调处。
(五)接访形式:采取固定场所定期接访,并结合带案下访、集中约访、“网上信访”、专线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群众诉求,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六)接访重点:涉及企业改制、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军队退役人员、非法集资融资、社会保障、涉法涉诉、农村代课教师、乡镇“八大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长期赴省进京无理缠访的“骨头案”、“钉子案”。
(七)接访程序:按照登记分类、引导接访、督办处理、跟踪反馈、回访归档五个程序办理。
四、任务分工
(一)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对市级领导接访排班情况进行安排,并提前通知各常委、副市长及市长助理;如接访领导有特殊情况不能当班接待时,要及时做好调整衔接工作。
(二)市联席办负责“大接访”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1、负责协助市委办、市政府办做好接访会场的设置工作;制订并在接访会场张贴《接访公告》和《信访须知》,确保群众有序信访。
2、负责制订各类帐表卡册;会同市委政法委设立接访分派处;配合市司法局准备相关宣传材料。
3、负责安排下设的农村土地征用问题调处工作小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城镇房屋拆迁问题调处工作小组(由市城建局牵头负责)、国有企业改制问题调处工作小组(由市经济发展局负责)、涉法涉诉问题调处工作小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涉军待遇问题调处工作小组(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企业军转干部问题调处工作小组(由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行业基金会清收问题调处工作小组(由市清欠办牵头负责)、医患纠纷问题调处工作小组(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市场管理问题调处工作小组(由市工商局牵头负责)、村级干部问题调处工作小组(由市信访局牵头负责)等10个工作小组参与接访陪访工作,并建立接访台账。
4、负责对接访受理的案件,按照市级领导同志的意见和“五包责任制”的要求,整理出专题纪要,交办给有关乡镇(街道办)和部门;配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开展检查、督查和督导工作。
5、负责开设并向社会公布信访专线电话和兴平市信访邮箱,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电话、网上信访的形式表达诉求。
6、负责对接访领导批示情况复杂或涉及多个乡镇(街道办)、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进行协调处理。
(三)市广电中心负责对“大接访”活动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新闻媒体上适时进行播发,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市信息中心负责利用网络对大接访的相关情况进行告示;市信访局负责在相关地点张贴接访公告。
(三)市公安局负责接访会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接访场所井然有序。
(四)各乡镇(街道办)、部门是这次活动的联动和互动单位,负责对摸排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答复、解释和调处工作;对市级领导批办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和对当事人进行稳控工作。
(五)各乡镇(街道办)、部门、中、省、咸驻兴企事业单位负责每月在辖区(系统)内集中开展一次“书记、乡镇长(局长、厂长、主任)大接访”活动,每日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定点接待群众来访,每周开展一次带案下访;对有越级上访苗头的人和事,主要领导要遂机接访,并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目标的实现。
(六)由市综治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和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拉网式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排查要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逐一交办,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切实缓解全市信访压力。
(七)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负责对市级领导下访、约访活动进行筹备及安排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搞好这次活动,决定成立兴平市“大接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马俊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润民、副书记陈肖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美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爱平同志担任;成员由各常委、各副市长、市长助理及市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武装部、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办室、联席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监察局、信访局、土地局、城建局、民政局、经发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农林局、商务局、工商局、文体局、基金会清欠办等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办)和中、省、咸驻兴企事业单位党政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联席办,负责整个“大接访”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主任由市委办副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市信访局局长李先进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综治办主任解晓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接访登记(信访局负责)、接访陪访(联席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现场处置(公安局负责)、法制宣传(司法局负责,信访局配合)、回访督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负责,联席办配合)和后勤保障(财政局负责)等六个工作小组。
成立以市委副书记陈肖坪同志任组长,市维稳办、市委督查室主任为成员的第一督导组,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办)群众信访问题进行督导、督办和督查工作;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美乐同志任组长,市联席办、市政府督办室主任为成员的第二督导组,负责对各部门群众信访问题进行督导、督办和督查工作。
六、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大接访”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安定。全市各级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站在确保北京奥运会顺利召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大接访”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处理群众信访工作当作当前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按照“五个亲自”(即:亲自接待上访群众,亲自倾听信访人的陈述和诉求,亲自在接访登记表上签字,亲自组织调查和协调处理信访问题,亲自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的要求,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多的精力、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做实事,解决问题,真正在老百姓心目中树立清正、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要讲究方法。这次“大接访”活动中受理信访问题的结案标准只有一个,即:“案结事了”,当事人息诉罢访。因此,工作中要讲求方法,对在接访工作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要求的,要采取得力措施,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对因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讲清道理,做好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绝不能回避矛盾,更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激化矛盾。对复杂疑难问题,要分割剥离,有序解决,采取“抽丝剥茧、梳理归类”的办法,将合理的与不合理的分开,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对反映合理的,要坚决按照政策法律办理,维护信访人的权益;对反映不合理的,要加强对信访人的思想教育,促其放弃非分要求。对一些反映的实际问题已经解决,但一有机会仍再次信访,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不能姑息、不能迁就、不能纵容,要坚持讲政策、讲法律、讲道理,打掉其不切实际的幻想,促其主动停止不正常信访活动。
各乡镇(办)、部门、中、省、咸驻兴企事业单位在开展“大接访”活动中,要立足于疏导教育,认真抓好《信访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群众信访活动加以正确规范和引导,确立群众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文明信访的意识;尤其要注重做好解疑解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耐心细致地向群众作说明、作解释、作劝导,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信访群众不仅能息诉息访,而且能心悦诚服。对市级领导在接访过程中,作出相关批示责成处理的,要在严格落实“一包四定”责任制,夯实责任,明确任务,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的同时,30日内予以办结并提交报告。
(三)要注重实效。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在开展“大接访”活动中,要真正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牢牢把握化解矛盾、做好工作的主动权。市考核办要将各乡镇(街道办)、市直部门“大接访”工作纳入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要根据活动进展情况派出督查组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办”。各承案有关乡镇(办)和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灵活运用以往化解信访难题的成功经验,采取领导包案、教育疏导、结对转化、解困救助、联合会办、阳光操作、依法处置、人文关怀等多种方法,因案施策,多策并举,妥善处理。要在对交办案件逐案进行研究,剖析原因,限期解决的同时,严格办案标准、严把质量关,确保处理的每一件信访问题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附:
1、市级领导包抓重点信访案件一览表
2、市级领导包抓重点稳控对象一览表
3、市委书记接访流程及分工情况一览表
4、市长接访流程及分工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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