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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诉求,规范信访秩序,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中共兴平市委、兴平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08年7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市委书记、市长带头接访、市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大接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接访时间
2008年7月10日至12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
二、 接访电话、网站及地点
接访电话:029—38822319 029—38834804
接访网站:www.snxingping.gov.cn
接访地点:每月10日在市委会议室;每月25日在市政府会议室;其他工作日在市委和市政府总值班室。
三、 接访人员
每月10号(遇节假日顺延)为市委书记接待群众来访日,每月25号(遇节假日顺延)为市长接待群众来访日;其他时间每一个工作日将有一名市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
四、 群众来访须知
(1)群众来访时,须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先到接访处进行登记,根据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进行预约接谈;
(2)群众多人反映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在来访前事先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3)群众在来访过程中应当自觉遵守《信访条例》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领,依法有序反映诉求;
(4)鼓励群众通过电话信访、网上信访的形式表达自己的诉求。
特此公告。
中共兴平市委办公室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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