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兴平
用户名:  密  码: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 兴平 >> 新闻中心 >> 国内要闻

天津市七部门联合下发实施意见 规范教育收费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4日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天津市今年各级各类教育招生工作陆续展开。日前,天津市教委、市纠风办等7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天津市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天津市教育收费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促进教育公正、协调发展。

    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免收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后,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继续做好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改制学校收费行为。市内六区均可有12所改制初中,依法规范成为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不得通过“校中校”、“校中班”或其他任何方式变相向学生乱收费。

    加强公办高中招生收费的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的25%,严禁突破计划招收择校生,严禁学校招收借读生和旁听生等。

    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招生程序进行,不得提前进入普通中学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干扰初中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前招生,不得通过中介和个人非法招生,不得无档录取。

    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管理。杜绝超计划招生,加大对非法招生中介的打击力度,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专升本(含高职升本)学生,必须与相应专业普通本科生收费标准相同。

    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按规定程序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于收费前报相关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严禁民办学校以各种名义向学生和家长集资或变相集资。

    切实加强高中阶段和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学校提供的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服务性收费应“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严禁高校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

    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收费补习班,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严禁高等学校及其教职工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高校教职工不得参与社会上组织的各种考研辅导活动和编写考研辅导书籍或资料,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考研辅导活动。(记者 汪伟)

 

     相 关 链 接
热门文章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兴包集团视察民营企业发展情况 2008-09-08
热门文章 杨美乐、严接乐、文涛深入企业进行调研 2008-09-08
热门文章 严宪文来兴平调研民盟工作 2008-09-08
热门文章 咸阳市双创办检查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008-09-06
热门文章 严接乐指导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2008-09-06
热门文章 支部带头抓产业  党员示范创实业  百姓携手富家业 2008-09-05

上一篇:两岸周末包机首日航班蓄势待飞
下一篇:人民论坛:共产党员的“样子”
国  内  要  闻
热门文章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开幕
热门文章 中国首家七星级酒店将在海南三亚启…
热门文章 今年月饼因原料涨价致销售价格整体…
热门文章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热门文章 我省为27万多亩果树上保险
热门文章 残奥火炬传递“中华文明线”最后一…
热门文章 大爱无疆 重建家园——温家宝在四…
热门文章 我省装备制造业进军国际市场
他  山  之  石
热门文章 山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低收入价格…
热门文章 云南成立投资公司 加快城乡基础设…
热门文章 甘肃九项举措全力推进节能减排
热门文章 沈阳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建筑节能走上…
热门文章 福建出台省级土地整理项目新政
热门文章 北京对突发事件分四级应对
热门文章 浙江“粮食安全责任制”
热门文章 云南立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热  点  关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