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区县产业发展布局和规划,明确方向和重点,引导和支持中心城区及各区县搞好与滨海新区的对接,合理分工,形成特色、互动发展。二是进一步下放权限,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内资项目和鼓励类、允许类外资项目,扩大区县自主备案审批的额度。三是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困难区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区县财政收入超收激励机制。四是在用地指标上适当向区县倾斜,支持区县大项目、好项目建设。力争13个区县增加值超过100亿元,3个区超过200亿元;5个区县财政收入超过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