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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2008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兴平市监察局
二00八年三月十三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和咸阳市纪委全会及我市市委全会、人代会、政协会精神,充分发挥执法监察职能,确保政令畅通,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特制定08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逐级传达落实,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一、指导思想及重点联系单位
2008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坚持落实工程建设监督工作“四个办法”,重点开展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治理,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努力为改革、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重点联系单位:东城办、西城办、工业园区、城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农林局、民政局、教育局、城管局、人劳局、物价局、安监局、发展计划局、经济发展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畜牧中心、网络中心、旅游局、广电局、电力局、电信局、药监局、烟草局、国资办、农发办、统筹办、体改办。
二、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1、对《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及行政许可实施单位继续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审批后续监管,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2、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机关工作日常监察,坚决纠正作风不实、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开展效能建设,落实公开承诺,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3、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决策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项制度。
4、开展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围绕大局,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时限,全力保证政令畅通。
5、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督促行政机关公开监督投诉电话、信箱等,不断拓宽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加快信息化进程,不断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
三、继续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6、工程建设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咸阳市纪委下发的《工程建设监督工作“四个办法”》(兴纪发[2007]22号)。凡对工程项目分标段招标的,招标人要在入选投标人中采取随机抽选的办法,确定进入标段,严禁人为划分指定。严禁采取不正当的方式变更设计,加大工程费用。
7、要继续深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的案件,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年内对土地市场招拍挂、土地出让金的收缴及农村土地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8、产权交易方面:重点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转让、基础设施经营权的出让等行为进行全面监督。
9、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参与重大事故查处工作。要在查明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分清责任,严肃执法,强化责任追究,严禁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从严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
四、加强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的监督检查
10、加大对政府投资专项资金的检查力度。凡属利用政府资金,包括政府贷款、政府投资、国债资金等建设工程,含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道路照明、公共设施等工程,从工程的报名、发标、投标、开标到工程验收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11、政府采购方面: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进一步探索研究政府采购法实施办法,完善政府采购体制和监督体制,规范采购行为。
12、对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全面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重点对中小学“两免一补”资金,专项补助资金、扶贫救灾救济款物,粮种直补、综合直补、小麦良种补贴,征用农村土地补偿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将进行重点检查,对那些未及时足额兑现,未做到专款专用,挤占挪用克扣的人和事将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13、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严肃财经纪律。对各执法单位违反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私自利用非法票据收取的培训费、学习费、资料费等坚决没收上缴财政。对违规违纪的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继续加强对赈灾款物发放、招生、招教、招医、公务员招录、征兵及军转干部安置等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今后,凡招教、招医及其它事业单位的人员招录,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在实施前10天将《实施方案》报市监察局,市监察局将对其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15、继续搞好国债资金、社保资金、扶贫资金、农发资金、养老统筹资金、房改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资金管理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16、依照省政府提出的“民生八大工程”,突出抓好市政府部署的关注民生“十件”实事的监督工作。各实施单位在方案确定后5日内,须书面上报市监察局,市监察局将进行全程监督。
六、积极开展专项检查
17、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采购、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的督促检查,逐步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18、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监督力度。重点查处违规收取保险费、资料费等问题。
19、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水、电、天然气等的收费、审批、听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0、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收费和处罚、规费减免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乱”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21、公务员津贴发放到位后,严禁各单位巧立名目、变相私发实物和补助。明文取消的津贴坚决停止发放,一经发现,将全额追缴,对当事人加重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00八年全市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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