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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强力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8年起,在全市大力实施资源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项目捆绑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单靠某一个部门的力量是很难完成的,只有把新农村建设和涉农项目资金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资源整合、捆绑涉农项目资金,充分发挥涉农项目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才能真正解决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在当前市财政还不宽裕的情况下,整合现有资源,发挥聚合优势,是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现实选择。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从战略高度认识实施资源整合、项目捆绑,推进新农村重点村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项目捆绑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一)项目捆绑的基本原则是: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其力,各记其功。
(二)项目捆绑的内容:市委组织部“村两委会”阵地建设项目;市农发办(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农林局沼气建设及绿色家园建设项目;市教育局危漏校舍改造项目;市水利局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市文体局体育健身器材建设项目;市广电网络公司电视村村通建设项目;市畜牧中心乡兽医站建设项目;市交通局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市城建局村镇规划及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市公安局警务室建设项目;市供销社万村千乡市场建设项目;市卫生局乡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市计生局计生服务室建设项目;市电力局农村电网建设项目;市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农村通讯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等。
三、项目捆绑的申报程序和组织实施
各涉农项目要以当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重点村为基础和首选对象,各主管部门每年申报项目前,先与市项目捆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新农办)对接,再由市项目捆绑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项目实施对象(乡、村)。正式申报时先由项目捆绑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关,再送市委、市政府主管项目捆绑工作的领导审阅,最后由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统一安排,统一上报。项目的争取、申报、实施、验收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具体要把好两个关口。一要严把资金投入关口。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重点村定在哪里,各部门、各单位的涉农项目资金就投向那里的要求,集中资金办大事,充分发挥资金的聚合效应。二要严把项目报批建设关。坚持项目归口立项报批、验收的原则,凡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村,由各项目主管部门申请立项、精心规划,组织建设,负责验收,切实实施好每一个项目。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新农办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对项目资金捆绑、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对项目捆绑工作的组织领导
涉农项目量大面广,工作任务繁重,必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润民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郭永强同志、副市长潘辉同志任副组长的资源整合、项目捆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部,市委农工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资源整合、项目捆绑工作。成员单位有市委组织部、市新农办、财政局、计划局、公安局、审计局、电力局、农林局、畜牧中心、农发办(扶贫办)、水利局、城建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供销社、卫生局、计生局、教育局、科技局、文体局、广电网络中心等部门。二是要认真落实部门包抓重点村责任制,实行“一名市级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本实施方案、一套工作班子包抓一个重点村”的“四个一”工作机制,一包到底,直至达标验收。三是要加强考核。要把资源整合、项目捆绑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之中,由组织部、人事局、新农办、农发办等部门组织实施。对完成项目捆绑任务、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期改进;对借整合之名挪用和套取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市纪委、财政局、新农办、农发办、统计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和监督职能,建立和完善联合检查、动态监测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资源整合、捆绑使用涉农资金工作的检查监督,确保全市新农村重点村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中共兴平市委办公室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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